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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商標局對申請注冊的商標進行審查時,如果商標不符合要求,商標局有權駁回該商標。而商標申請人也有權進行商標駁回復審,那要是在發生商標駁回復審不予受理怎么辦呢?
一般情況下,商標在提出駁回復審時都會被受理,如果收到不予受理通知書,我們也不用慌,有機會可以補救的,其實商標注冊申請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(但不限于)以下幾種:
1、申請文件缺少申請書、商標圖樣、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的
2、申請書以紙質方式提出的,未打字或印刷的
3、未按要求使用正確申請書式的;擅自修改申請書格式的
4、申請書上未填寫商品/服務項目名稱的;
5、申請書未使用中文的;提交的各種證件、證明文件和證據材料是外文的,未附送中文翻譯文件并加蓋申請人、代理機
構或翻譯公司公章的;
6、因未按照要求填寫申請書導致無法確定申請人名稱,地址的
7,申請書上申請人名稱,所蓋章戳或簽字,所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不一致的
8、商標圖樣不符合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的
9、聲明以三維標志、聲音標志,顏色組合申請商標注冊,不符合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的
10、聲明申請注冊集體商標,未提交商標使用管理規則、集體組織成員名單的;
11、聲明申請注冊證明商標的,未提交商標使用管理規則、證明其或其委托機構有監督檢測能力的證明文件的
12、聲明兩個以上申請人共同申請注冊同一商標,未同時提交填寫有共同申請人名稱并由其蓋章或簽字的附頁的;或提
交附頁但未聲明是兩個以上申請人共同申請注冊同一商標的;
13、申請人為國內自然人的,未提交符合商標法第四條規定的申請文件的
14、境外公證未同時附送認證文件的
15、未向商標局繳納規費的;
16,商標局通知申請人予以補正,但申請人期滿未補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進行補正的。
綜上所述,不管在進行什么業務,我們都必須要將資料準備齊全,這樣才能被商標局受理,而且商標不予受理并不是什么大問題,只是因為申請資料問題,對商標本身沒有太大影響。